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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药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02:30 新闻晨报
□据北京晨报报道 制售假药致人死亡最高将被判处死刑。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布《关于办理制售假劣药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按照该征求意见稿及刑法相关规定,制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将判处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县级以上药监部门根据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出具证明,就可以认定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属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而在此前的规定中,判定是否为制售假劣药品须由省级以上药监部门作出。 按照征求意见稿,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