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威逼男友和好 19岁少女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06: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向明 高咏 见习记者 胡月)“我们真的不能和好吗?”“我们不可能了。”见男友陈加不肯和好,19岁的赵倩绝望了,她从包里掏出一把手枪抵住陈加的头,却又因念及旧情无法下手,陈加趁机夺枪逃走。昨日,崇州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赵倩有期徒刑4年。

  2005年9月,在一次朋友聚会上,17岁的赵倩与20岁的陈加一见钟情。几个月后,俩人便租房同居。一年不到,双方因性格不合时常为琐事争执,曾经甜蜜的恋情危机四起。去年年底,陈加称自己的父母反对两人交往,向赵倩提出分手,尽管赵倩苦苦哀求,还是没能让陈加改变主意。

  分手后,赵倩一直无法忘记陈加,她经常拨打陈加的手机,但陈从不接她的电话。赵倩用其他电话拨打,陈加一听到是她的声音就立马挂断电话。见陈加如此绝情,赵倩顿起杀心:“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今年4月,赵倩花7500元买了一支仿64式手枪和两发子弹,决意与陈加同归于尽。5月30日晚9时许,赵倩打电话给陈加,苦苦哀求其见自己最后一面,陈答应了。两人见面后,赵倩说:“我们真的不能和好吗?你对我负不负责,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我们不可能了!”陈加冷若冰霜。再次遭拒的赵倩从包内掏出手枪,抵着陈加的头部。手中是冰冷的手枪,面前是心爱的恋人,赵倩突然想起了当初的一幕幕,迟迟下不了手。陈加见赵倩稍有迟疑,便趁机夺下手枪,一溜烟跑了。赵倩随即驾车逃离了现场。随后,陈加向警方报案。躲藏数月后,赵倩落网。

  昨日,站在法庭上的赵倩皮肤白皙,身材高挑,模样俊俏,若不是身上那套黄色的囚服,没有人会将眼前的少女与故意杀人犯联系在一起。最终,崇州市法院宣布,赵倩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获刑四年。即将入狱的赵倩悔恨无比:“都怪自己感情用事,因爱生恨,害了自己。爱,是不能强迫的!”(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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