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后还乱停放 首名驾驶员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06: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田莉 周滔) 昨日上午,交警三分局对车牌号为川AXQ370的越野车进行了处罚,该车因乱停放被罚款100元、记2分。据悉,该车驾驶员梁女士是26日交管部门开始以非现场执法的方式严管车辆乱停放行动以来,第一名接受处罚的驾驶员。

  28日上午8时59分,车牌号为川AXQ370的越野车停在致民路26号路边的盲道上。执勤交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开出罚单。昨日上午,该车驾驶员梁女士到交警三分局接受了处罚。

  昨日晚高峰时,记者在华兴街、桂王桥南街、大发电器市场、书院西街采访发现,这些街道边的临时停车场经过“瘦身”后,车流量比以往增加了,但交通却很顺畅。交警特别提醒,驾驶员若要在道路上停放机动车,一定要在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如果违规乱停放,车主将会收到类似电子眼的罚单。若车主对违法事实有疑问,可到各交警分局的服务大厅,通过电子触摸屏查看自己车辆的违法情况。(图片由交警提供)

爱问(iAsk.com)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