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1家单位因统计造假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07:43 四川新闻网

  (本网记者 盛利 实习生 侯小利) 11月29日,四川省统计局执法总队通报了今年全省查处的部分统计违法典型案件,涉及瞒报、拒报、伪造、虚报统计资料的二十一家单位被曝光。据介绍,一方面夸大业绩和市场占有率,一方面又想少缴税款成为目前企业统计注水的主要原因。

  上报数据没来源 企业遭警告罚款

  此次被通报的二十一家企业主要涉及企业综合能耗、企业财务状况等统计数据的少报、瞒报以及拒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其中包括崇州市富邦皮革有限公司瞒报统计资料;巴中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伪造、虚报统计资料;古蔺县石屏乡华阳煤矿拒报统计资料等。

  谈到一起典型案例时,省统计局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说,在6月24日成都市统计局对四川中普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差,无法提供统计数据的来源和依据,“该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按规定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的违法事实,因此成都市统计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造假祸根 夸大效益少缴税

  该负责人表示,统计数据虽然不能保证100%的准确,但也不会影响基本真实性,更不可能与经济发展趋势相违背。“在目前查处的违规统计案件中,企业弄虚造假的最主要原因是把统计数据与企业经济利益联系在了一起。如果企业想夸大他们的业绩和效益打造知名度,就会多报自己的销售额。而到了交税时,他们又会为了逃税而少报收入。”

  “实际上这是很可笑的做法。”该负责人说,统计部门只要把多方的数据一对比,就会发现企业提交的统计数据究竟有没有水份,“只要将企业上报给税务部门的数据和公司财务的数据与上报给统计部门的数据相比较,如果发现其中不一致,那其中肯定就有造假行为。”

  挤干水分 统计部门还将回访

  “另一个统计阻力是,目前不少企业还担心泄密,不愿意及时准确地上报资料。瞒报、虚报、拒报情况时有发生。”据介绍,在统计部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时常得不到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力支持。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调查对象有义务无条件上报有关数据给统计部门,而统计部门也必须对得到的数据进行保密,不能将单个企业的资料泄露出去。据悉,今后省统计局执法总队还将加大执法查处的力度。对于已经查出来的问题企业和单位还将进行回访,并要求问题企业必须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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