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案曾被两次退回检察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09:00 人民网

  记者自相关渠道获悉,引人注目的周正毅案将在本周五(11月30日)上午于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10月23日至26日,周正毅案曾在上海二中院“闭门”审理,法院严格控制旁听人员资格,极尽低调。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的检方起诉意见书显示,被告单位农凯集团及被告人周正毅涉嫌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周正毅个人涉嫌行贿罪、挪用公款罪。

  另外,周正毅第一次服刑期间在狱中享受非法待遇的事实,也在起诉意见书中揭开部分内情。

  记者获悉,周正毅案在2007年4月和7月曾两次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案件复杂”。

  据悉,对于挪用资金罪,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系由同案被告唐海根、翟世强、陈训明等人自行策划操作,并当庭出具证据以证明周对此并不知情。后三者均在农凯集团下属或关联企业任职。

  基于此,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就上述挪用资金和虚开

增值税发票,为周作了无罪辩护。

  来源:财经日报

周正毅案一审宣判

周正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导读:周正毅于2004年6月被指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去年5月获释。上海社保案发后,周因涉嫌行贿于2007年1月21日被再度批捕。10月23日至26日,周正毅案曾在上海二中院“闭门”审理,11月30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涉嫌五宗罪

周正毅简介

  • 1961年出生于上海,小学文化;
  • 1978年-1988年 与妻子毛玉萍分赴日本、中国香港打工;
  • 1989年 返回上海,开设美通饭店,并经营桑拿和卡拉OK;
  • 1994年 夫妇开设“阿毛炖品”饭店;
  • 1997年 成立农凯集团,大量购买长江实业、和记黄浦等蓝筹股,获利数亿港元;收购“烂尾工程”兴业大厦、伦敦广场;
  • 2003年5月 因涉嫌操纵证券交易、虚报注册资本被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2007年11月 涉嫌五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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