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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案曾被两次退回检察机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09:00 人民网
记者自相关渠道获悉,引人注目的周正毅案将在本周五(11月30日)上午于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10月23日至26日,周正毅案曾在上海二中院“闭门”审理,法院严格控制旁听人员资格,极尽低调。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的检方起诉意见书显示,被告单位农凯集团及被告人周正毅涉嫌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周正毅个人涉嫌行贿罪、挪用公款罪。 另外,周正毅第一次服刑期间在狱中享受非法待遇的事实,也在起诉意见书中揭开部分内情。 记者获悉,周正毅案在2007年4月和7月曾两次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案件复杂”。 据悉,对于挪用资金罪,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系由同案被告唐海根、翟世强、陈训明等人自行策划操作,并当庭出具证据以证明周对此并不知情。后三者均在农凯集团下属或关联企业任职。 基于此,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就上述挪用资金和虚开增值税发票,为周作了无罪辩护。 来源:财经日报 周正毅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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