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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4个省明年将展开集体林权改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11:10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1月30日电 (记者任鹏飞、黄芳) 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汪绚近日在沈阳举行的辽宁林改论坛上表示,湖南、四川、河南、贵州、陕西等14个省份明年将全面展开集体林权改革。 汪绚说,2008年中国集体林权改革的任务是:实现“一个基本完成,两项全面展开”,即集体林权主体改革试点基本完成,具备条件的14个省份的主体改革全面展开,4个改革先行省的深化配套改革全面展开。 据介绍,中国集体林权改革进展大体呈现四种情况:福建、江西、辽宁、浙江4个省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云南、安徽、河北、湖北4个省已在全省推开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湖南、四川、河南、贵州等省份正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明年将在全省推开主体改革;其他省区市也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或深入调研,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汪绚表示,2008年中国将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特点的地区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通过区域性的体制和制度创新,把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与完善林业宏观政策、制度和理论创新结合起来,重点突破,辐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07中国林业发展报告:集体林权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国家林业局23日发布的2007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显示,2006年林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林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同时,我国林业产业继续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0652.22亿元,同比增25.93%。 林业局长贾治邦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几点认识 今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当前,正在全国推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林业体制机制的一次重大实践,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必将对林业发展、农村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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