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仍被香港廉政公署通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13:09 人民网
周正毅仍被香港廉政公署通缉
周正毅被指涉嫌诈骗两家公众上市公司的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等。(香港廉署网站图片)

  人民网11月30日电 周正毅今日上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处16年监禁。在香港廉政公署网站上,周正毅仍然名列被通缉人士,排名第三。

  据中评网引述廉署资料报道,周正毅涉嫌与他人串谋诈骗两家公众上市公司的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周正毅案一审宣判

周正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导读:周正毅于2004年6月被指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去年5月获释。上海社保案发后,周因涉嫌行贿于2007年1月21日被再度批捕。10月23日至26日,周正毅案曾在上海二中院“闭门”审理,11月30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涉嫌五宗罪

周正毅简介

  • 1961年出生于上海,小学文化;
  • 1978年-1988年 与妻子毛玉萍分赴日本、中国香港打工;
  • 1989年 返回上海,开设美通饭店,并经营桑拿和卡拉OK;
  • 1994年 夫妇开设“阿毛炖品”饭店;
  • 1997年 成立农凯集团,大量购买长江实业、和记黄浦等蓝筹股,获利数亿港元;收购“烂尾工程”兴业大厦、伦敦广场;
  • 2003年5月 因涉嫌操纵证券交易、虚报注册资本被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2007年11月 涉嫌五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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