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在工作场所遭性骚扰,单位该赔偿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17:39 齐鲁电视台

  今年的10月11日,《四川<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 (修订案)》正式实施。《实施办法》中增加了禁止性骚扰的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和雇主应当采取措施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为了有效遏制性骚扰,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还规定单位或雇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引来了争议。有人认为,用人单位对性骚扰有赔偿的义务,并且从制度上解决了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但也有人认为这样的规定看起来好像保护了妇女,但实际上很难执行,而且容易造成没有单位敢招聘女性,因为风险太大,性骚扰防不胜防,单位随时都可能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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