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提出17条中小学课业减负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1日05:5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李樵 通讯员邹永宁)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17条“减负令”,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据了解,这是自2000年以来,武汉市提出的最全面、力度最大的一次“减负”举措。

  武汉市教育局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作业累加量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不超过1.5小时;老师不得布置午间作业;布置给学生的书面作业,老师要全批全改,不得将责任转嫁给家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惩罚学生做作业。

  小学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一次考试(考查),即期末考试或毕业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考试时间均不得超过90分钟;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二次考试;即期中和期末考试,初三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期中考试,由武汉市教科院组织实施。

  此外,《意见》对中小学生到校、放学时间,每天在校用于集体教学活动时间,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一律不准组织学生补课,不准开设晚自习;学校或教师一律不准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或集体培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即日起各中小学以该《意见》相关内容组织日常教学,对各种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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