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局原工会主席沈长生受贿被判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07:33 三秦都市报

  新华社南昌12月2日电(记者 胡锦武)利用担任江西南昌铁路局下属一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之便,在公司转让时通过压低价格为筹码,一次性索贿竟达200万元。案发时任南昌铁路局工会主席的沈长生(副厅级)近日被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2月,担任南昌铁路局天集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的沈长生接受指派,在安徽与另一方合资成立了房地产公司并担任公司董事长。2002年下半年,由于南昌铁路局决定转让安徽公司的股份,沈长生见有机可寻,便在公司股份转让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周某在收购时极力压低价格。

  事情办妥后,沈长生于2003年3月以儿子办鱼饵厂等需要资金为由,收受周某200万元人民币。这笔巨款被沈长生儿子用于购买名人字画、汽车及家庭消费等。案发后,沈长生家人将200万元赃款全部退交。

  鉴于沈长生案发后及时退还赃款,有法定从轻情节,法院遂一审作出上述判决,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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