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究责 绿营提“株连九族条款”挨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08:13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3日讯台“立院”民进党团干事长王拓、书记长王幸男等人连署提出“二二八事件及戒严时期政府违法责任追究特别条例”草案,今天将在立院司法委员会闯关,由于草案被质疑“株连九族”,行政院不敢表态,蓝营则扬言封杀。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被蓝营称为“株连九族条款”草案第四条明定,刑事责任诉追、审判不适用刑法追诉权时效消灭等规定,即便被告死亡,该条例所为之诉追、审判程序不因而停止,应命被告之配偶、直系或旁系三亲等内血亲“续行程序”,代为行使被告诉讼法上之权利。这项条款被外界称为株连九族条款,引发极大争议。

  换言之,草案一旦通过,涉及二二八事件及戒严时期逮捕、行刑的当事人,不只其配偶、子女要遭连带追究责任,甚至连三亲等内的外甥(女)、侄子(女)也同遭牵连。

  提案人之一王拓昨天低调澄清表示,“我们要的是真相”,相关刑责只会到“加害人”为止,“罪不及妻孥”,不可能株连九族、惩罚后代,但若外界对条文内容有疑虑,经“司委会”讨论,他愿意说明或修正。

  “行政院”昨天不敢为民进党团提案背书。“政院”发言人谢志伟痛批,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和国民党是二二八事件的共犯集团,但一提到“株连九族条款”,谢志伟态度保留地说,应该确认元凶是国民党、蒋介石,“至于其他的可以慢慢谈”;现在是党政分离,提案应该留在“立法院”讨论。

  他强调,二二八事件“加害人”的后代子孙若能提出证据,就有机会透过诉讼为先人平反,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限制;国民党“立委”蒋孝严或蒋家后代蒋友柏如果认为蒋介石不用为二二八负责,蒋孝严今天就应到“司委会”说明,而不是阻挡真相。

  民进党团提案说明指出,其他外省族群本无必要因“二二八事件”及“戒严时期政府违法诉追、审判”,背负与他们无关的“其他人”的原罪,透过这种法律责任追究程序,同时具有还其他外省族群清白的效能,使台湾的族群和谐更具有正面意义。

  该提案共获得34位绿营“立委”连署,今天将在“司委会”闯关。王拓说,这是转型正义的问题,和选举无关,法案内容可以理性讨论,国民党不应杯葛;他也主张,对“加害人”的求偿权,可以考虑拿国民党的党产来赔偿。(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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