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劝辞”职工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10:34 CCTV《第一时间》

  昨天我们报道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对于劳动合同法一些条款的解释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制、铁饭碗。现在一些企业采取“辞退员工”或“工龄清零”的做法,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误读。而全国总工会日前也对此现象做出明确表态说,现在,一些企业让员工先辞职,然后再重新续签,或者采取放假的方式来规避法律等行为,都属于无效行为。对于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辞职,要求职工转换“劳动用工身份”或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要坚决纠正,如果经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一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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