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鞭炮起口角招帮手“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08:00 深圳特区报

  买鞭炮起口角招帮手“讨”说法

  引起群殴事件,李某等10人获一至三年不等刑期

  【本报讯】(记者石义胜通讯员肖辉孙正廖婷婷)除夕日买鞭炮与人口角被打,遂呼朋唤友引起群殴事件,结果害人害己。日前,福田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将李某、刘某等10人提起公诉,经龙岗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等人分获有期徒刑一至三年不等。

  2007年2月17日正是农历的除夕,居住于龙岗区横岗街道某社区的被告人郭某出去买鞭炮,路过被告人李某家开设的小店时,与李某发生轻微碰撞进而开始口角,后被李某等人打了一顿。郭某一时愤懑不平,便回去召集了一帮亲朋好友上门讨说法,李某一方亦不示弱,双方大打出手。打斗中,双方都各持器械,或菜刀或酒瓶或砖头,打斗激烈,毫不相让,最后两败俱伤,双方参与斗殴的人大多有轻伤、轻微伤等不同程度的损伤。此外,有两名劝架的人在斗殴中被砍伤。参与斗殴的10人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归案。经鉴定,共有4人轻伤,7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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