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州的停车场和对人力车的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08:04 大河网-大河报

  □王瑞明

  清末民初,郑州为重要的商埠和交通枢纽,火车站附近各种店铺鳞次栉比,客商纷至沓来,行旅日增,十分繁闹。当时被认为既新鲜又舒适方便的人力车(又叫东洋车)在火车站附近日趋增多,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据民国四年(1915年)二月《河声日报》载:“郑县为京汉、陇海铁路之交会点,车站码头颇旺,洋车多在三百辆左右,但秩序紊乱,异常拥挤。”为了维护车站秩序,“马路工程局筹办马路绅董筵如、陈箴吾二君和陈警佐详奉周知事核准在原票房后街南边(现邮政大楼营业厅前)辟一空地专事停放人力车”。这应是郑州开辟商埠后最早设的停车场地。为实施对人力车的统一管理,借以振兴市面,自民国四年(1915年)四月十日起,仿京、沪办法,规定“洋车夫一律登记,缴捐领车牌;穿与车牌同号码的号衣;拉车时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能穿烂鞋破袜;停车候客在划定停车场内,不能越界线;车夫收费,在城区行走实行公价,如要搭载儿童或行李跑城区以外较远地方,价钱另议”。如有违反,旧时的说法,动辄要破财消灾——罚钱。

  经过管理,火车站一带的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大有改观。1915年8月《河声日报》刊载《郑县特别通讯》一文,对管理人力车秩序的报道称:“车站街衢停车秩序好转,于行人亦颇有便……”应该说当时的这些规定是郑州维持交通秩序、对人力车管理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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