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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身份证 工伤后索赔成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08:59 台海网
外来人员王某年龄不够,就用自己照片他人户口簿办理了假身份证,以此进入福州某木制品公司工作。后发生工伤事故,王某的赔偿成了问题。 近日,仓山法院经审理,纠正了王某的错误身份,认定其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判定某公司赔偿王某4万余元。 为了变老一点办了假身份证 2003年,王某急于外出打工,但年龄不够办不了身份证。他就借用了邻居小王的户口薄,用自己的照片办理了身份证。 2005年12月,王某以小王的身份进入福州某木制品公司工作,双方约定计件工资,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此后,公司也没有为王某办理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 出了工伤事故起了赔偿纠纷 去年2月15日上午,王某在某公司制管车间上班时,不幸发生工伤事故,被吊车上脱落的钢材砸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将王某送往市二医院治疗,费用都由某木制品公司支付。出院后,王某继续在医院门诊治疗,直到去年7月24日。 去年7月27日,市劳动局认定王某为工伤。去年10月,市劳动鉴定部门作出鉴定,王某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去年12月1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王某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但王某的各项鉴定结论均是以小王的身份出现。 鉴定结论出来后,某木制品公司向法院起诉,以王某没有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法院判王某不属工伤。今年2月,案件审理因故中止。 [1]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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