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后续:质疑鉴定结果索回鉴定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16: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新车爆胎轮胎质量没问题?

  本报讯 新车上路仅一个月,便出现车轮爆胎造成一死一伤(详见本报11月28日《东莞新闻》报道)。车主徐华水将出事车辆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告上法庭后,申请对轮胎质量进行质量鉴定,然而鉴定结果却是轮胎质量合格。记者昨日获悉,车主徐华水以鉴定报告存在纰漏为由,要求广东省机动车辆质量监督检验站退回鉴定费用。徐华水目前已收回这笔共计12860元的鉴定费用。

  新车爆胎出现伤亡事故,究竟是车辆的责任,还是驾车人的责任?作为重要的鉴别证据,车主徐华水向法院申请对事故车辆进行鉴定,并在缴纳12860元的鉴定费用后,收到广东省机动车辆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省车检站”)所作出的鉴定结论。记者在徐华水作为开庭证据提供的这份鉴定书上看到,车辆的轮胎质量被鉴定为合格。

  徐华水事后告诉记者,收到鉴定书时,他们对鉴定结论所依据的内容产生了严重质疑。报告中提到,依照《GB9744——1997载重汽车轮胎》质量标准的规定,鼓包面积小于或等于500平方毫米的汽车轮胎,才能被认定为合格产品。同时,报告中又明确载明,出事车辆的左前胎有个2cm×6cm的鼓包。在2cm×6cm明显大于500平方毫米的情况下,出事车辆依然被认定为合格产品,徐华水据此认为“省车检”的鉴定结论存在明显纰漏。

  由于开庭当日“省车检”未派代表出席开庭,徐华水遂于开庭次日前往广州,找到“省车检”的工作人员,要求对方说明情况。据徐华水介绍,这已是鉴定结果出具后,他与“省检站”进行的第四次交涉。经过争取,省检站最终同意退回鉴定费用。(郑思琪)

  (编辑: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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