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堵塞二楼住户被淹 楼上8家共同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16:29 扬子晚报

  因下水道堵塞导致二楼住户家中被淹,楼上8家户主被判共同赔偿。常州新北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因提不出免责证据,常州一住宅二楼以上8家住户被判共同赔偿二楼住户因堵塞下水道产生的损失9000余元。

  家住常州某住宅201室的戴某从外地度假回家后发现,由于下水道被堵塞,刚装修好的新家被淹了,客厅、厨房到处污水横流,地面上污迹斑斑,还散发着臭味。戴某连忙找来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疏通,结果从下水道中掏出了毛巾、头发、塑钢防护纸等10多样污物。

  戴某对此气愤不已,于是上楼挨家挨户询问,户主们却都不承认自己将污物扔进下水管道。一怒之下,戴某将住在自己楼上的301室至1001室的8家户主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其损失1万多元。

  庭审中,8名被告都辩称自己没有将污物投入管道。法庭审理认为,原告戴某家污水横流,是因排水总管堵塞造成,但排水总管堵塞不能确定是该单元201室以上(包括201室)哪户所为,故这一损失应由该单元201室及以上所有业主共同承担,除非可证明这一损害的发生不可能或不是由自己造成。

  因此在本案中,原告也应对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而本案的8名被告所提交的证据均不足以排除其堵塞物排入排水总管的可能性,故均不能免责。据此,法庭一审判决8名被告共同赔偿戴某损失9000余元。新法 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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