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踹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11:28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盛学友

  “我大气不敢喘,心提到了嗓子眼,”11月6日,张洪艳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想起3天前那个早晨的情景,仍然心有余悸,“做梦也没想到,裁员会这么快!”

  11月3日,像往常一样,4点30分起床,5点出发,6点到单位,“10多年了,风雨不误,都习惯了”。高高兴兴地换上工作服,“却不让进车间,说是等班长开会。”张洪艳感到事情不妙:“估计裁员行动开始了。”

  张洪艳在前几天就听大家都在议论这事儿,知道最近要裁员,“但没想到会这么快”。当和张洪艳面临同样命运的高凤云听到“每人给你们300元,可以回家了”这句话以后,“心情特别复杂”。

  据她们介绍,1996年和1997年,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大量招聘“打工嫂”,1996年10月和1997年10月,张洪艳、高凤云分别被招聘为粉针车间临时工,“我们一直都是临时工。合同开始是每年一签,后来是半年一签,再后来是3个月一签”。

  “十多年了,一直没有办理三险。”高凤云说,“我们开始交的500元押金,也一再变,押金、培训费,现在又成为工作服、工具费。”

  张洪艳介绍,前几年出台

养老保险政策,“我们不敢去争取,再苦再累,我们都忍了,迁就了,怕被解聘。”

  “车间为了重新编班,要减掉一部分人,11月19日返回全部押金,再开半个月的工资300元,35岁以上的就可以回家了”,在职工食堂,一位领导的话刚讲完,几百人立即骚动起来,“干了十几年,凭什么一脚就把我们给踹了?”

  高凤云介绍,这次裁员涉及103、112两个车间,一共4000来人,其中有600来人属于被裁之列。作为临时工,基本工资1997年250元,现在是330元,加上其他的一共700多元,“尽管不多,但能按时发工资。如果没工作了,就一点盼头也没有了!”

  张洪艳的女儿17岁了,“我女儿5岁那年,我到这个厂子上班,这之前一直在家待业,靠喜顺开出租维持生计”。

  张洪艳说的喜顺是她的丈夫包喜顺,包氏家族因为遗传性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疾病,4代人中有11人发病,现在活着的,只有包喜顺的姐姐包俊艳一个人——本刊2007年10月下半月刊对此做了封面故事专题报道,“没想到,祸不单行,我面临失业,日子会更苦!”

  高凤云介绍,她们很多人都是把年幼的孩子锁在家里去上班,“从早上4点半起床,到晚上10点甚至11点才回家,虽然两班倒,但还是觉得愧对孩子啊!”高凤云的儿子今年18岁,正读高三。“儿子到了马上要考大学的最关键时刻,我却要没工作了!”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裁员的消息很快惊动了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和领导。

  “当日下午大概1点多,市劳动局仲裁委的人来了。”高凤云作为职工代表之一,向哈尔滨市劳动局信访仲裁处等领导反映情况,“他们说,周五下午2点,药厂会给满意答复。”

  哈尔滨市劳动局仲裁委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局信访仲裁处一位领导去了现场。

  “这次要裁员多少人?是否和明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关系?”对于本刊记者提出的这些问题,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厂长办公室一位文书说她不能回答,“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他们的答复就代表了我们工厂。”

  本刊记者随即拨通了该厂人力资源部,该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有些岗位要调整,他们那个车间那个部门不需要那么多人,调整岗位的时候,有些人员就要下来了。”

  对于裁员是否和要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关系的问题,该厂人力资源部这位工作人员避而不答。

  高凤云说:“以前领导对我们说,你们要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厂里同意才行。现在,他们要辞退我们,也得提前告知,要有合法理由,并经我们同意才行。我们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还可到法院诉讼。厂里不能说辞就辞啊!”

  高凤云和张洪艳都在等待着11月9日的答复,“但我们不抱太多希望,已请好了律师,随时打官司。”

  哈尔滨市道外区148法律所副主任杨绍贤表示,企业如果不依法办事,随意辞退员工,不利于社会稳定,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明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更加有利于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面临被解雇的员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都是他们的权利。”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1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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