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家汽车租赁公司路在何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15: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虽有营业执照却办不了营运证,屡遭扣车及罚款

  本报记者 欧阳四平

  深圳市共有500多家汽车租赁公司,1万多台可供租赁的汽车。部分企业代表反映,他们大都依法取得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常理,只要取得营业执照,就可正常经营,但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对汽车租赁企业申办营运证的申请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又对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汽车租赁企业的车辆以没有营运证、非法营运为由予以扣留及罚款。

  市交通局回应,汽车租赁企业的汽车只能当成一件设备出租,在出租的同时不能配带司机。如果随车配带司机,就相当于自己经营车辆,构成非法营运。

  ◎不服处罚引发一场听证会

  本月8日,深圳市龙骏汽车租赁公司一辆39座的大巴车租给一家旅行社,送一批香港客人去机场。在车行至南山区桂庙天桥附道的时候,被市交通局运政分局的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想以没有营运证、非法营运为理由扣留司机的驾照。

  龙骏汽车租赁公司得知道这个消息后,立刻联系了十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赶到事发地点,与执法人员展开争执。他们认为,租赁公司的大巴车是租给旅行社的,当次运输的费用是和旅行社结算,而非向车上乘客收取,所以是租车行为,而不是非法营运。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执法人员放弃了扣留驾照的想法离开。本以为没什么事了,但两个星期后,龙骏汽车租赁公司收到了一份来自交通局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按照相关条例,最少罚款3万元,最高罚款10万元。

  龙骏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随后找到相关执法人员。对方回复说,如果你们服这个处罚结果的话,就交3万元罚款;如果不服,就申请处罚听证。

  李先生当然不服。目前,交通局已经向龙骏汽车租赁公司发出通知书,双方的处罚案件听证会近期在交通局举行。

  这场听证会实际上并不是一件个案,听证案件背后是深圳市500多家汽车租赁企业的生存难题。

  2004年7月前,深圳市汽车租赁企业数量不到10家,那个时候,市交通局是汽车租赁企业的主管部门。所有汽车租赁企业的车辆由市交通局审核,颁发营运证,汽车租赁企业能正常经营。

  2004年7月后,市交通局不再管理、审核、颁发营运证,汽车租赁企业直接由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随着汽车租赁业的蓬勃发展,租赁企业由最初的五六家发展到现在的500多家,租赁企业的车辆由最初的几十台发展到现在的一万多台,租赁企业从业人员由最初的几十人发展到现在的5万多人。

  现实中,庞大的汽车租赁企业队伍身份很尴尬,严重点讲就是不合法。因为他们的很多汽车没有合法上路的营运证。业内人士透露,500多家汽车租赁企业的四五千台大型客车向交通局申办营运证,但交通局以不归其管理为由不予受理,拒绝的理由是车辆资质不够。

  与此同时,市交通局运政监督分局对汽车租赁企业营运车辆以没有营运证、非法营运等理由予以扣留及罚款。

  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上述听证会在业内引起了的极大的反响,目前已经有50多家汽车租赁企业的老板表示要前往助阵。在他们眼里,龙骏的今天很有可能就是他们的明天;在他们看来,听证会也许是给他们正名、给他们合法身份的一个机会,也是他们利用正常渠道向政府“诉苦”的机会。

  ◎没有营运证屡被扣车罚款

  汽车租赁企业大都依法取得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租车、陪驾代驾等。按常理,只要取得营业执照,就可正常经营,但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对汽车租赁企业申办营运证的申请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又对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汽车租赁企业的车辆以没有营运证、非法营运等为由予以扣留及罚款。记者采访了解到,多家汽车租赁企业都

  有被罚的经历。

  “最近一段时间,交通局抓非法营运非常紧,我们成了最大受害者”。宏顺发汽车租赁公司董事长李安芝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成立于2004年,有十多台大巴,员工30多人。2006年春运,在广州被罚了3次,共计43000元;今年7月在宝安又被罚了3万元;11月6日,公司的6台车在惠州被扣,通过找关系、交了罚款才拿出5台车,至今还有一辆车被扣。所有这些扣车罚款,各地交通部门给出的理由都是“没有营运证,擅自从事运输经营”。

  “现在最大的困难是不敢上路,没有营运证,就像黑网吧”。李安芝和所有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一样,他并不是不想办营运证,也不是不想交运输管理费(每月150元/车),而是办不到这个证件。他告诉记者,为了办营运证,让自己公司的大巴车合法,他先后3次委托一些中间人办理。但证件没办下来,钱却被骗了近20万元。派出所现在还在侦破他被骗的案子。

  部分汽车租赁企业的老板还抱怨说,市交通局对旅游企业的车辆采取倾斜政策,受理该类企业经营车辆的申请并予以颁发营运证,而对汽车租赁公司的申请却不予理睬。

  令他们不解的还有,市公路局在以非法营运的理由扣他们的车、罚他们的款的同时,又按营运车类型向汽车租赁企业的每台车辆收取各种规费。比如客运附加费。

  业内人士透露,在东莞、广州市,汽车租赁公司的汽车是可以发放营运证的。在其他省份,汽车租赁公司办营运证也很容易。所以在深圳,汽车租赁市场很多都被挂外地车牌的车辆抢占,而挂深圳本地车牌的车辆却因为办不了营运证变成了非法营运。

  ◎交通局:租车配司机属非法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4年市场开以后,依据行政许可法,市交通局不再给汽车租赁公司车辆审发营运证。

  针对交通部门扣车罚款的事实,上述负责人解释说,按照相关规定,汽车租赁企业的汽车只能当成一件设备出租,在出租的同时不能配带司机。如果随车配带司机,就相当于自己经营车辆,构成非法营运。

  他表示,交通部门对租赁企业的车辆收取客运附加费是政策允许的,但收取运输管理费是不合法的,属于乱受费行为,必须退还给车主。

  这位负责人还解释说,租赁公司的汽车和旅游包车不同,按照相关规定,旅游公司的车辆可以配带司机。

  ◎从业者:租车配司机很安全

  记者了解到,交通部门扣车罚款的理由是没有营运证,最主要的界定依据是租赁公司随车配带了司机,人车一体就构成了非法营运。深圳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认为,非法营运和包车是有本质不同的。

  深圳市龙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宋俊新对这个界定方式提出了质疑。他说,汽车租赁公司可以将车租给客户,为什么不能同时将司机租给客户一起提供配套服务?

  宋俊新告诉记者,1998年深圳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汽车租赁公司将12座以下的汽车出租给承租方时,只能由承租方配司机。宋俊新认为,这个政策实际上已经过时了。

  1998年的时候,汽车租赁公司12座以上的车极少,而现在汽车租赁公司很多都是大巴车。

  从安全角度讲,驾驶大巴车须有A牌驾照、而且得有5年以上驾龄的司机,而绝大多数租车方是提供不了这样的大巴司机的,把一辆大巴车租给没有相关资质的司机来开,安全根本没有保障。而汽车租赁公司租车的同时配司机,也是对客户安全提供保障。

  ◎老板向政府发出请求

  现行的政策对租赁公司的法人代表来说是难以忍受的,原以为工商行政部门颁发了营业执照,就具有营业资格,但运输管理部门就是不给办理营运证,上路营运提心吊胆。“我们快成过街老鼠了,走到哪里都有人抓、有人罚款。”宏顺发汽车租赁公司董事长李安芝谈起自己车辆被罚被扣的事情时,一脸无奈。他盼望着有关部门来稳定营运市场,改变运输面貌。

  记者了解到,汽车租赁企业每台大巴车均价为50万元左右,购买这些车辆的资金除租赁企业自筹外,主要来源于银行的贷款及职工的集资。抛开政策,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这些车辆如不能上路营运,将直接影响租赁企业的生存、员工的失业、银行的还款以及职工集资的偿还问题。

  一些租赁企业的老板近日找到了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请他向市政府转达和传递他们的紧急请求:“基于我们500多家汽车租赁企业及5万多名职工的生存问题,基于我们汽车租赁企业一万多台车辆(大巴、商务车及小轿车)的使用及服务社会问题,请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事,责令主管部门对我们申办营运证的申请予以受理,在营运证未发放给我们之前,不得对我们营运的车辆以没有营运证为由予以扣留、罚款。”

  汽车租赁企业的出路在何方?市交通部门一位负责人给记者讲了一些国外的经验:租赁公司的车辆想办法挂靠旅游公司、企业,这样就可以营运,实现曲线自救。但他同时又表示,这个方式在国内好像还行不通,因为相关的政策还不允许。

  

500家汽车租赁公司路在何方?

  大部分租赁公司的车辆办不了营运证 本报记者 王磊 摄

  (编辑: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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