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野象损庄稼伤人畜 村民闻象色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00:22 人民网-人民日报
西双版纳野象损庄稼伤人畜村民闻象色变
野象又要进村了。

西双版纳野象损庄稼伤人畜村民闻象色变
野象踩过,水田里留下硕大的脚印。

  这些年,大象来我们村就有10多次。”看着被大象踩坏的包谷地、甘蔗地,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民波拉叫无奈地说,“辛辛苦苦种点东西,眼看可以收了,却被大象破坏掉,心里难过得很。”

  我国的野生亚洲象,主要分布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近年来,随着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亚洲象数量增加,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最突出的就是野象损坏庄稼、伤害人畜的事件频繁发生,人象冲突不断加剧,许多村寨人人闻象色变。

  亚洲象增加到250头左右

  野象肇事影响生产生活

  勐海县曼样村,波拉叫家的甘蔗地。

  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村民的电话,说村子里有14头大象,已经来了3天,白天回到林子里,晚上就到村子周边吃包谷、踩甘蔗。波拉叫家损失最严重,大概有3000多元。

  “野象偷吃玉米棒,会挑好的吃,生虫的从来不要。我们种的庄稼啥时候成熟,它们都清楚得很。”村民们说,野象是很有灵性的动物,非常聪明。有些村民为了防止野象偷食农作物,在水稻和玉米地里喷洒农药,野象会把喷过农药的水稻、玉米全部拔掉。

  亚洲象1972年就被世界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列为一级保护的濒危动物,是我国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西双版纳自古以来就是亚洲象的栖息地,据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汤忠明介绍,目前,版纳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野象分布地区,野象主要分布在勐养、尚勇和勐腊3个子保护区及近邻区域。

  从1998年开始,版纳州开始实行禁枪禁猎,通过禁枪禁猎等多年保护,亚洲象的种群数量已经从上世纪70年代的100多头,增加到目前的250头左右。“经过观察,近几年亚洲象处于生育高峰期,很多象群都有小象存在。由于加大了保护力度,版纳的亚洲象分布,有了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随着数量增加,野象的生存空间开始减少,导致野象肇事频繁发生,人象冲突加剧。”汤忠明说,野象肇事,主要集中在山区、半山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围。据统计,从1998年至今,西双版纳共有上百人在人象争斗中受伤,20多人死亡。

  与野象比邻而居的当地农民作出了不少牺牲。在思茅的一个村子,无奈的群众曾对到这里开展环境教育的专家说:“我们已经选好了去打老象(当地人对亚洲象的称呼)的人,他如果被抓进牢房,我们全村人来供养他的家人。”

  防象沟、电围栏等措施作用有限

  关键是保障野象生存空间

  面对大象的频频打扰,当地群众更多时候是以宽容之心善待野象,同时不断地尝试各种办法减少损失。

  以前,有村民在高树上搭瞭望哨,用于观察野象出没,并采取敲锣打鼓、放鞭炮等方式驱赶野象。“这个办法开始还管用,后来野象听惯了,也就不怕了,有时还反过来追我们。”村民岩勇告诉记者。

  “这是防象沟。”汤忠明指着村前2米多深的大偏坡告诉记者, 这种“工事”虽然起到了一定的防范作用,但是,也存在被大象越过的可能。

  一些村子周边还架上电围栏,防止野象进入村子。“这种方法投资大,而且电池、

太阳能板等使用寿命有限;更重要的是,野象很聪明,要是头回被吓跑了,第二回就会拔棵小树去砸烂围栏,有很大的局限性。”汤忠明苦笑着。

  最有效的还是在保护区内建立食物源。2005年初,勐养保护区在关坪、树林寨两地,实施了面积为2686亩的野生亚洲象食物源基地。在保护区边缘地带,人工种植玉米、甘蔗、芭蕉等亚洲象喜食的植物,吸引亚洲象到基地取食,减少对其它村寨农作物的侵害。

  据介绍,食物源建成后,经常有野象到园中觅食,今年3月,在关坪基地,曾有33头野生亚洲象到园中觅食,是建园以来亚洲象光顾数量最多的一次。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被吸引到这片乐园中,食物源基地被老百姓称为野生动物的“食堂”,为周围群众秋季抢收粮食赢得了时间。

  虽然也考虑要把保护区内部及周边的寨子搬迁出来,但是,版纳95%为山区,如何寻找合适的安置点,村民们的生产如何发展,仍然是很现实的问题。

  曾任云南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主任的赵晓东告诉记者,目前,版纳保护区的容量,已经不能承受日益增多的野象活动,根本方法还是要尽量扩大野象栖息地的范围,并改造栖息地质量,通过建立生态走廊带等措施,来延伸野象的食物源。

  汤忠明介绍,今后,版纳州将在野象侵害较重的村寨,实行种植结构调整,变以种植谷子、玉米、花生等粮食作物为主,转向种植橡胶、茶叶等经济林木为主,减少野象的侵害;同时,通过提供补助资金,帮助受灾户修建沼气池,以减少对森林资源的消耗,既保证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也减少村民到山里打柴与野生动物遭遇的可能。

  补偿费只达到实际损失的20%

  合理补偿呼唤法律依据

  稻谷0.25元/斤、橡胶1元/株、水牛200元/头、猪40元/头、羊50元/头……这些数据,是版纳州野生动物肇事的补偿标准。对此,曾有村民表示:“补偿费别给我了,连路费都抵不了。”

  版纳州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李志勇介绍,自1991年起,西双版纳州展开野生动物肇事统计及补偿工作。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主要由省、州、县各级政府共同筹集;补偿方法为年度赔付,当年统计、次年赔付。到目前为止,已对全州10万多户受损农户、101名受伤群众和24名死亡者的家属,累计补偿了1417万元。

  在云南省,版纳的野生动物肇事最严重,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两千万元左右。但是,由于损失太大,每年筹集到的补偿资金还不到损失的10%,直接导致补偿标准过低。

  2006年,云南省拨给西双版纳州400万元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标准得以大幅提高:野生动物肇事造成人员死亡的一次性支付补偿金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至5万元;受伤人员医药费可全额报销,并适当给予误工补贴。同时,被野生动物损毁的粮食、橡胶苗、甘蔗、牲畜的补偿标准均增长数倍。

  “现在的补偿水平,与老百姓期望的还有差距。”李志勇告诉记者,目前补偿的费用,只达到了实际损失的20%,还有80%的缺口无法填补。李志勇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十四条规定,野生动物肇事,由当地政府补偿,界定补偿主体为当地政府。但多年来的操作表明,通过省州县市筹措资金,困难很大。

  今年2月,在云南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民盟云南省委呼吁,亟待建立西双版纳州人象冲突的合理补偿机制。“建议以立法的形式,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西双版纳州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沛告诉记者,根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西双版纳的旅游部门和游客,均有义务来承担部分生态补偿的责任。“可以在保护区的旅游门票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野生动物肇事损害生态补偿基金的部分来源。”

  对此,李志勇也有忧虑,因为如果要设置生态补偿基金,必须要有法律上的明确依据,“这一点,需要法律作进一步完善。”

  美丽的西双版纳,是世界闻名的“生物物种基因库”。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期盼着与野象等动物长久和谐共存。本报记者 陈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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