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志愿者日 奥运残疾志愿者献爱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13:18 CCTV《第一时间》

  来关注国际志愿者。昨天是第22个国际志愿者日。“志愿者”也就是“义务工作者”,指的是那些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像我们熟悉的英国著名护士南丁格尔,以及加拿大外科医生白求恩等,都是其中杰出的代表。我国的各地志愿者也都在昨天展开了行动,其中,在北京众多的奥运志愿者中,100多名残疾人志愿者走上街头。我们到现场去看看。

  昨天一大早,在北京海淀区的一个志愿者服务站里,其中4名残疾人志愿者格外引人注目。从小患小儿麻痹症的残疾人志愿者高玉红,刚为过往行人讲解完奥运文明知识,为行人佩戴奥运微笑贴,又不停地为问路的群众义务指路,忙得不可开交。奥运城市志愿者 高玉红:其实我们也就是做了自己微薄的一点事情,觉得没有什么。行人以及乘客露出满意的笑容时,我们的心里非常高兴。

  而在北京宣武区的另一个志愿服务站,手拄双拐的残疾人志愿者,全国残运会举重运动员郑家强还自己献身说法,向过往行人宣传奥运会城市志愿者的申请方法。北京市民 李良:忠我觉得特别感动,作为残疾人朋友来说,自己本身生活不便,还要去帮助别人,对我也是一个激励,所以我马上填了这个志愿表。记者:在宣武区牛街奥运城市志愿服务站,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有100多名过往群众现场填写了奥运会城市志愿者报名表,并纷纷在这棵许愿树下写下他们对2008北京奥运会的祝福

  国际志愿者日《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实施

  志愿者们总是用自己的行动来为大家服务,那么如果他们遇到了危险,费用和风险又该由谁来承担呢?就在昨天,专门为志愿者提供法律保障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开始正式实施。来了解一下。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首次在全国设立了志愿服务基金会。在一些特殊志愿服务领域,如抢险救灾、环境保护、维护治安等志愿者可能面临较大风险的项目,利用基金会的基金提供相应的保险。 王粤:未来我们要给所有的志愿者,对他们的志愿服务购买保险。保险费从哪里来呢?有了这个志愿服务基金会,类似这样的一些问题就可以通过基金会全部来解决。

  同时,《条例》还明确列举了志愿者享有的6项权利,包括:知情权、获得必要条件和保障权,获得教育和培训权、请求解决问题权和苦难有限获得帮助权、监督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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