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2月6日决定,任命李鸿忠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决定由李鸿忠代理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还通过了接受罗清泉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今天上午,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决定任命李鸿忠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鸿忠代理省长的决定》。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12月6日上午决定,接受罗清泉辞去湖北省省长职务的请求,李鸿忠任湖北省代省长。李鸿忠此前担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
简介
李鸿忠,男,汉族,1956年8月生,山东昌乐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历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学士,经济师。
工作简历
1975年8月-1978年2月,辽宁省沈阳郊区插队,曾任大队民兵连长、治保主任、团总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2月-1982年2月,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生;
1982年2月-1984年8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干部;
1984年8月-1985年4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组副组长;
1985年4月-1985年6月,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
1985年6月-1987年9月,电子工业部办公厅秘书(1986年7月明确为副处级);
1987年9月-1988年11月,电子工业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正处级);
1988年11月-1995年12月,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1991年10月,电子工业部定为副厅级);
1995年12月-1996年4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1996年4月-2000年3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1996年9月-1997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0年3月-2001年2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
2001年2月-2002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2年5月-2003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3年1月-2003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03年6月-2004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4年2月-2005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2月—2005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6月后,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鸿忠是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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