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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房屋一年洗一次“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03:5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程俊 通讯员 王小玲)历时半年,禅城区首次制定《城市容貌标准》。禅城区行政执法局昨日向媒体公布《标准》内容,下周二,将举行听证会征求各方意见。 现有标准已经“落伍” 昨天,禅城区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向媒体介绍了《禅城区城市容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相关内容。据了解,《标准》是为加强禅城市容市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容貌标准》,结合禅城辖区实际情况制定。 执法局法制股负责人告诉记者,现行的建设部标准,还是在1986年6月21日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制定发布的,时隔20年,其中很多条款的内容已明显落后于时代现状。如在旧标准中,对户外广告如何设置、维护没有明确细化,天面建筑的情况更没有涉及,而这些是禅城目前市容整治的重点。 名胜古迹保持原有风貌 新《标准》内容涵盖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园林绿地、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户外广告及标志6大内容。其中多项条款规定十分细致,给执行带来便利。如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应作美化装饰,每年进行1至2次清洗,建筑物外墙涂料应每5年粉刷1次等。 新《标准》对佛山市名胜古迹保护也有了明确规定。如具有历史价值的名人故居、历史遗迹和时代标志性建筑,应保持原有风貌特色,不得任意改动和拆除。因故残损的要及时修复、恢复原貌。所有名胜古迹建筑物应设置醒目标志;古树名木及各种珍贵树种有保护措施,应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等。 据了解,此次《标准》的制定,由禅城区城管委办牵头,征询规划、市政公用事业、消防、交通等所有城管委办成员单位意见,历时半年初步制定。为保证新《标准》民主科学性,下周二将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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