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前可从五方面防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07:20 深圳特区报

  深圳证监局提醒投资者如何识别非法证券经营活动

  投资前可从五方面防范

  【本报讯】(记者罗国淮)就目前投资者比较关注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以及如何识别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昨日记者采访了深圳证监局的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投资者不要心存侥幸,轻信口头承诺,以免上当受骗。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据介绍,目前市场上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非法证券咨询。个别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业务许可的机构和个人,非法开展证券咨询业务,骗取咨询费;二是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一些机构和个人,口头承诺未上市公司即将要上市,编造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

  这些非法从事证券咨询业务、代理未上市公司股票的机构和个人租用廉价办公场地,通过各种欺骗手段收取投资者的咨询费或购买股票款项后,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即退房消失,上当投资者难以追讨损失。其营业地点和公司名称频繁变更,一般投资者不明真相,容易上当受骗。也有的投资者虽然对这些机构的非法性质有所了解,却因心存侥幸涉足其中。

  投资者如何识别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保护自身的权益呢?该负责人指出,投资者可以从五个方面加以防范。一是投资者应当并有权查看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由证监会批准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二是投资者应当并有权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咨询人员出示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并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http://www.sac.net.cn/cn/homepage/index.html)查询,核实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号以及执业机构名称;三是投资者可以要求查看机构工商登记注册资料,判断其是否属于无证经营;四是投资者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一定要与提供服务机构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注意先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字、付款,同时要保留好合同、付款凭据、发票以及服务内容等书面证据;五是投资者也可向当地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管部门查询合法证券经营机构。

  该负责人提醒,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从个人和非法机构手里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均属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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