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犯罪团伙横行八年被绳之以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14:03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涉黑案件,蒋欣志、王红兵、梁爱民等2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这个疯狂作案20多起,伤害群众20多人,横行眉山达8年之久的特大犯罪团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欣志自1998年以来,先后纠集王红兵、张全、梁爱民、王正志、罗涛、汪加洪、左永林等人,通过非法采矿等手段聚敛钱财,逐步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眉山市大肆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欺压群众、估吃霸赊、强取豪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对社会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蒋欣志、罗涛、王红兵、潘清等人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非法采矿、抢劫、敲诈勒索、交通肇事、包庇、窝藏等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蒋欣志等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按照其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向某及受害人李某的近亲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蒋欣志、刘陆巡等人赔偿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各类费用共计80万余元。

  据悉,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公开宣判。

  (钟成 马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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