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通指示牌上登载广告被指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00:48 市场报

  “一块牌子两张脸,一面是交通指示,一面是花花绿绿的广告,如今的交通指示牌,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海口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

  记者在海口长堤路、白龙路、海秀路等几条主干道上观察交通指示牌,发现正面是交通指示,背面是广告的指示牌还真是不少,橱柜广告、舞厅广告、麻将桌广告等五花八门。原本只有交通指示功能的指示牌,正在悄悄地发挥着广告牌的作用,交通指示牌已不再那么“单纯”。

  市民:

  支持和反对者态度鲜明

  对于交通指示牌做广告,海口市民持有两种鲜明的态度。

  有车族李女士表示,她对方向不怎么敏感,经常要看路牌开车。可是如今的道路交通指示牌上都是广告,看得她发晕,半天也找不到路标在哪里。她认为指示牌就该干干净净的。

  市民王先生也赞同李女士的看法,他认为交通指示牌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形象,不应该成为商家发布广告的阵地。

  李女士和王先生的观点,代表了一部分市民的看法。但也有不少市民认为在交通指示牌背面做广告能体现出一个城市的市场经济气氛,如果做得好,还是对城市环境的一种点缀。

  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陈先生表示,利用现有交通指示牌背面做广告,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市场经济氛围。当然,这些广告最好以健康向上的公益广告为主,不能把歌厅舞厅甚至是卖药的广告都搞上,这样不够严肃,损害城市的形象。

  行政部门:不知谁说了算

  到底哪个部门负责审批交通指示牌上的广告呢?

  海口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告具体发布在什么地方,不是他们的监管范围,他们主要是对所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管。海口街头交通指示牌上的广告内容也是经过他们审批的。

  “城市的户外广告是城管部门管,但道路交通指示牌上的广告却不在城管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科有关人士说,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交通指示牌上刊登花花绿绿的商业广告有些不妥,与严肃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显得不协调。

  记者按照交通指示牌上的电话,向经营此项目的广告公司了解了情况。该公司一位自称是业务人员的女子告诉记者,每块交通指示牌的背面广告,一年费用2.5万元,只要工商局批了,什么内容都可以做。她说,他们是海口交通指示牌广告的独家代理商,已经和交警部门签了长期合同。

  12月3日下午,记者针对交通指示牌做广告一事,采访了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听说交通指示牌做广告是政府操作,操作方式是让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交通指示牌的安装和日常维护,然后将指示牌背面位置提供给这家广告公司发布广告作为交换条件。

  律师:

  此举有违《广告法》

  针对海口街头出现的交通指示牌上做广告一事,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能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海口有关部门在交通指示牌上做广告显然与《广告法》不符。本报记者 周会昌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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