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今将发表人权宣言 列出台湾人民9大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07:54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2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今天是国际人权日,国民党2008参选人马英九将发表“人权宣言”,列出台湾人民9大权利,其中较特别的是马英九主张新移民有做“正港(正宗)台湾人”的权利,盼打破绿营狭隘的本土认同。

  马英九今天将在花莲马萧总部成立大会上宣读他的人权宣言,内容包括:一、人人有要求信息透明、拒绝贪腐滥权的权利;二、人人有受尊严审判、出庭说母语的权利;三、人人有平等发展、拒绝歧视的权利;四、父母有快乐育儿的权利;五、学童有在地求学、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六、原住民族有文化保存、经济发展的自治权利;七、女性有自主发展、平等就业的权利;八、新移民有做“正港台湾人”的权利;九、穷人有脱贫翻身的权利。

  马营幕僚表示,台湾地区的司法在“使人民受审有尊严”部分还有很大改进空间,会增列人权宣言第二项,多少与马英九出庭官司后的亲身感受有关;至于第八项,则是借从外籍与大陆

新娘人权角度出发,进一步打破绿营的福佬(闽南人)沙文主义。(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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