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荐工成功收费不超23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5:30 深圳商报

  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人才中介机构在经营中,凡是规定项目以外收费的,以及超出规定标准收费的,均是违规行为。

  我市所有人才中介机构在经营当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规定。该文件规定了我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16个收费项目,并明确了具体的收费标准。人才中介机构在经营中,凡是规定项目以外收费、私自设立收费项目的,如向求职者收取服务卡费、进厂费、保证金费等,均是违规行为。另外,人才中介机构凡是超出规定的标准收费,如“个人委托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规定的最高标准是230元,人才中介机构向求职者收取超出了230元的,也属违规行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现人才中介机构违规收费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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