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书记要求追究矿难中渎职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8: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1日电 (记者 张恩) 在10日召开的山西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针对洪洞县瑞之源煤业公司12.5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指出:“一二五”矿难损失巨大,影响恶劣,教训极为沉痛,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矿难也再次警醒我们,必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张宝顺就洪洞矿难提出五项严格要求:

  一要加大追逃力度,使这一事故中的非法矿主等直接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给死难矿工家属、社会舆论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二要以打击非法越层越界开采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对每个煤矿越层越界开采行为进行实时监测,严肃查处资源管理审批、价款减免等环节中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人为隐患,要强化工作责任、明确政策、从严要求,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

  三要强化“一通三防”措施,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煤矿瓦斯事故占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70%以上,抓住了这个大头,才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多发势头,各个方面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把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要加强对矿区的社会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矿区,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扭转一些矿区管理混乱、环境恶劣等问题,只有社会管理搞上去了,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才能落到实处,否则就是一句空话。

  五要重视对公职人员在煤矿监督管理中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生产在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比重,在山西,不能有效地防范治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在事故发生后束手无策不能妥善应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不能算是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由于人为因素、监管不力造成煤矿事故,尤其是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党政主要领导在一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使用。

  张宝顺认为:“一二五”

矿难露出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非法越层越界开采,超能、超员生产,管理混乱,迟报事故,盲目抢救,监管不力等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再次警醒人们,煤矿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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