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重点打击“高考移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8:54 南方都市报

  本月26日起,惠州参加明年高考的考生将开始报名,昨日,记者从惠州市招生考试工作总结会上获悉,明年广东高考报名工作将重点打击“高考移民”。按照新的规定,高中阶段迁入广东省的应届生,除须具备在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广东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

  12年后再次发文

  据悉,明年的广东省高考报名工作将比以往更加严格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以加大对“高考移民”的打击。为此,粤招办近日专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了解,此前粤招办下发此类通知最近一次是在1995年。

  据了解,1995年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曾下发《关于加强高中学生的学籍、户籍管理严格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字[1995]47号),近两年来,由于极个别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派出所未能严格执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户籍管理规定,少数外省籍学生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广东省户籍和报考资格,并在广东省参加高考,严重影响了广东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利益。

  高三学生不得转学

  根据该《通知》规定,任何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高中阶段外省籍学生转入就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入就读的,必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报名参加高考的,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批准,报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并汇总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以上学生不得在省内异地报读和异地报考普通高考。高三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好外省高中阶段人员迁移入户关。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入户;已经落户的,凡查实以转学高中或以高考为目的弄虚作假迁入广东省的,一律予以清退;户口已经迁往高校的,通知高校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其弄虚作假取得的户口。

  此外,《通知》规定,凡被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广东省户籍的学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盖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方能迁移户口。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外省生源的,录取名册必须凭外省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方能迁移户口,否则不得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外省考生须出示户口簿

  根据《通知》,各级招生办公室在普通高考报名时,对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除必须具备一般考生报名条件外,还必须按以下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1、报名时,凡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必须出示户口簿,交全户人员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准报考。

  2、所有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迁入广东省的应届生,除须具备在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广东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

  3、凡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必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并由户口所在地中学、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县(市、区)招生办审核盖章;往届生须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往届生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单独报名。

  4、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外省到广东省务工人员的毕业生,不得在我省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试。

  违反规定将通报全省

  省招办在《通知》中表示,各级招生办公室要于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会同教育、公安部门对各中学、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一次清查,并由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将清查情况汇总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并抄送省教育厅。

  此外,各级教育、公安、招生部门要严格按本通知的规定审核户口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普通高考报考资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高考。上级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下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一律通报全省,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如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新变化

  1.体育生有了身高限制

  明年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将有身高、视力的限制。根据日前发出的《关于做好200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07〕24号)规定,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应具有一定的身高和视力条件,根据广东省青少年的身体特点,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身高要求:男生1.68米以上,女生1.58米以上;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4.7.此外,所有体育考生在入学后要进行身高、视力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高二学生不得报考

  据悉,以往有些高中学校为达到提前练兵的目的,组织高二学生参加高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就此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7〕330号)。根据规定,明年各市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严禁非高三级在校学生报考。各中学不得组织高二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凡组织高二级学生参加高考的中学,下一学度不得设立高考报名点。

  3.三侨生资格将复审

  2008年起,省招办联合省侨办、省民委对三侨生、民族生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以保证三侨生、民族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凡属三侨生的考生必须按《关于2008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侨办[2007]245号文)要求在2008年3月1日前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民族生由县(自治县、市、区)民宗局确认并汇总上报省民族宗教委复审备案。

  本版统筹:本报记者 乔建 采写:本报记者 管春枫 摄影:本报记者 陈伟斌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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