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将“政债”当“政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9:33 廉政瞭望杂志

  □文 李 政

  日前,某地发生了一起“改字”事件:按照当地的惯例,每季季末领导人都要将本季工作上的“政绩”张榜公布于众。群众出于对某领导人好大喜功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的不满,将“政绩”榜改成了“政债”榜。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政绩是领导干部从政的重要目标,因此,领导干部树政绩是应该肯定的。但是,政绩就像一把双刃剑,执政为民可为民造福,弄权为己只能遗祸百姓。如果领导干部热衷于搞一些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甚至干脆搞一些子虚乌有的虚假政绩,这样的“政绩”往往会变为“政债”,不仅会欠下大量的债务,而且会造成生态成本提高,更为严重的是,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最终酿成难以估量的政治信用损失。

  防止“政绩”变为“政债”,首先要解决政绩“为了谁”的问题。为民还是为己,是能否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分水岭。如果出发点不是为了造福百姓、惠及社会,而是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捞取政治资本,就必然“政绩”越多,“政债”越重,扰民越甚,害民越深。

  其次要解决“依靠谁”创政绩的问题。政绩是领导集体的智慧结晶,是一个地方广大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依靠个人的权力和小团体的力量,创造出的所谓政绩往往是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的体现。

  再次要解决政绩“谁评判”的问题。政绩的好坏不应只是报告上的数字、上级组织部门的考察。“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政绩的好坏,人民群众最有感受,最有发言权。任何政绩,都只有经过时间的考验,人民的检验,方能得出真假优劣的结论。只有让人民群众有评判权,为官者才会真正站在人民的角度、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来思考问题,规划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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