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江撞船事故进入司法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14: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海事法院于本月7日晚6时30分将扣押船舶命令贴到了“南岐机123”轮船舱上,该轮正式被法院依法扣押。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渡轮与运沙船相撞事故已进入司法程序。

  今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广州市客轮公司所属“穗轮218”渡轮在珠江南河道鹤洞大桥附近水域,与运沙船“南岐机123”轮相撞。“穗轮218”轮当场沉没,船上34人全部落水。经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协调广东海事局全力救助,26人获救,7人死亡,1人失踪。

  广州市客轮公司事后初步估计,此次事故给自己造成了500万元的损失。本月7日,广州市客轮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停泊在广州海事局内港海事处码头的“南岐机123”轮,同时要求“南岐机123”轮所有人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担保。

  广州海事法院经过严格核实作出扣押“南岐机123”轮的裁定,并要求该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在裁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供500万元担保。

  截至发稿时,“南岐机123”轮所有人还未提供500万元担保。(王晓云 胡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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