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强海上应对突发事件救助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19:4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齐中熙)交通部副部长黄先耀11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我国是航运大国,为应对海上突发事件,国家对专业救助力量建设进行了较大的投入,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今后还要继续加强救助能力的建设。

  他表示,近年来,我国的海上专业救助力量无论在技术装备和人员培训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

  一是救助船舶老龄化严重,航速低、数量不足,特别缺少大风浪条件下实施海上人命救助的大型全天候救助船;

  二是海上消防能力相对比较薄弱,及时处置重大灾害的能力不足;

  三是应对重大海上溢油事件装备严重不足,难以快速有效处置海上突发的溢油事故。溢油事故处理需要专用的设备,目前这种专用设备国家还比较少;

  四是缺少应对海上重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打捞船舶和装备,尤其是水下救助打捞设施落后,能力有限。

  黄先耀介绍说,目前,我国海上救捞系统共有3000余名人员专门从事一线值班待命和救助工作。这些人员主要分布在各专业救助船舶、应急救助(分)队和救助飞机上。目前实施“关口前移、站点加密、动态待命、随时出击”的动态待命救助值班制度。救助值班船舶全部开赴港外锚地、航道附近和事故高发海域值班待命。

  他表示,我国是一个航运大国,也是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承担着海上救助的国际义务,今后还要继续加强救助能力的建设。

  进一步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目前,沿海11个省区市和长江干线,都成立了海(水)上搜救协调中心,初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搜救机构归口协调指挥的国家、省、市三级海上搜救组织体系,初步形成了海事等政府部门执法力量、专业救助力量、军队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海上搜救体系。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以提高监管和搜寻救助能力为重点,加强救助力量建设,提高恶劣气象条件下的救助能力。目前,已基本完成渤海湾等六大重点水域的设施布局和装备优化配置,下一步,将加快建设溢油控制清除装备和抢险打捞装备,加快沿海港口、长江干线水路交通应急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明确发展目标。到2010年的搜救发展目标是:重点水域的监管和救助能力明显提高,现代化水上交通安全和救助体系初步形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海上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在93%以上;距岸50海里内重要海域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150分钟,内河主要通航水域的重要航段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重要水域和沿海主要港口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达到5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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