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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范围将有标准说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03:17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徐益平 鲁勋 发自常州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司长陈宣庆在昨天召开的长三角协调会第8次会议上透露,长三角区域规划已完成编制工作。同时,由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会同国家20多个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也已起草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与‘区域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他表示,2份文件将按照有关程序抓紧报批。“我们在等待2个文件的最终出台,”长三角协调会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合作办副主任胡雅龙在昨天晚上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个文件将对长三角“区域范围”做出全面界定,“如果最终确定为‘江浙沪两省一市’,长三角协调会将会扩容”。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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