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矿难调查:非法作业两年多未被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04: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山西洪洞矿难调查:非法作业两年多未被发现
事发后的煤矿,墙上还保留着醒目的安全标语

  “超产”、“超员”、“越层”均非一日之功,何以地方监管部门一直发现不了?打击不力还是官员腐败?

  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再次发生特大矿难,105名矿工遇难。事发的煤矿是一所由私人所有改制而成的乡镇煤矿。事发前,该煤矿所有手续齐全,号称“六证齐全”。

  然而,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的发话是那样怒不可遏:“什么六证齐全,是五毒俱全!”105名矿工尸骨未寒,李毅中列举了事发煤矿的5大问题。一是超层越界、非法盗采;二是违规作业,以掘代采;三是管理混乱、严重超员;四是盲目施救、蓄意不报;五是打击非法采矿不力,疏于监督管理。

  一位山西学者说,煤矿老板手上的每一张钞票,都附着屈死矿工的冤魂。事实上,李毅中所指出的五个方面既有黑心矿主的为非作歹,也有广大矿工的心酸、无奈,更无法绕开当地部分官员的失职渎职、甚至是违法乱纪。

  

矿难发生后,本报记者远赴山西洪洞,以数天的实地调查来展现这场特大矿难背后鲜为人知的细节。

  文/本报记者 廖杰华

  “什么六证齐全,是五毒俱全!”此话出自李毅中之口。12月9日,在山西省洪洞县召开的国务院洪洞矿难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这不是他第一次对“惹祸”的煤矿放狠话。

  核定人数61实际下井128

  李毅中放这样的话,缘由很明确。据最新消息,事发的新窖煤矿被批准开采二号煤层,但却在矿井设计时就把煤仓布置到九号煤层,而将主斜井打到九号煤层。调查显示,九号煤层从2005年开始非法掘进,2006年二月开始生产,除了通过井下打钢质门、煤灰掩盖制造临时密闭假象,还在井上图纸和资料弄虚作假,恶意逃避安全监察监管。

  不可思议的是,该煤矿已经非法作业两年多,却始终没被发现、查处。

  矿主的为非作歹显然不止这些。事发时,九号煤层共有十个包工队在掘进。事后初步查明,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机动车多达五十四辆。“这是引发爆炸的潜在发火点。”李毅中说。

  另外,该煤矿不仅非法盗采,而且管理混乱、严重超员。据了解,按照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门规定,“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每年21万吨,井下作业人员每班不得超过61人,但全矿井下工人多达447人,发生事故时,井下作业人员多达128人。”

  不仅如此,该矿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将井下生产承包给来自河南、重庆以及当地的四个包工队,而后又层层分包。事故发生后,在核查人数时竟找不到一份全矿职工花名册。

  “不超产的人是傻子”

  “没有不超产的煤矿”!在山西,这是煤矿业内“铁”的赚钱法则——不超产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矿主是傻子,二是钱多得没位置放了。“而能开煤矿的人一不傻,二不会嫌钱多。”

  “一般都超采3倍左右”,临汾当地一位煤老板向记者透露。这一点在此次事发的新窖煤矿暴露得很明显。

  “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核定年生产能力为21万吨,但实际产量仅去年就达50多万吨,今年7个月的产量已超出年核定生产能力”,李毅中说。该结论暗合此前推测的煤矿爆炸原因:“越层开采,引起煤尘爆炸”。

  一位在山西混迹多年的煤矿包工头告诉记者,为了“超采”,煤矿老板并不按照政府规定的采矿图纸、规划进行采煤。为了不被察觉,“一个煤矿至少有四份图纸”,真正实施操作的图纸只有老板一个人知道。

  “超采”的另一个好处是偷税漏税,交足核定产量的税款后,“剩下的都是老板的。现金交易,很难查。”

  由于肆意越层超采,在作业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图纸是在地上看的,到了地下,谁也分不清了,挖到哪里算哪里”的状况。一旦出了事,“抢救过程中,矿上总是拿不出地质图和井下结构图,就是拿出来也没用,结构图和实际地形都对不上。”

  明面上“被抓的是矿长”

  有调查显示,在山西,除了30%左右的煤矿采取自营外。其他都采取承包方式经营,方式大体分为三种:

  一是“大包”。煤矿所有人将整个煤矿转包出去,煤矿所有者向承包人抽取承包金,通常是依照产量每年收取一次,每吨收取50元左右。如果出事,责任由承包商人负责。

  二是“中包”。在这种关系中,“中包”既要负责生产,也要负责安全。煤炭的销售与经营及财务与承包人没有关系,该形式在山西约占六成。

  三是“小包”。“小包”的包工头,主要任务是组织生产、挖煤,其实就是包活干,然后在煤矿赚工钱。“如果出现

安全事故,费用通常由其与矿主三七开或四六开。煤矿其他的经营管理及销售、财务均与“小包”无关。

  煤矿承包给包工头以后,如果出现矿难事故,包安全的“大包”和“中包”需支付全部的赔偿费用。但这在暗中进行,所有“明面”工作都由煤矿投资人的亲信,即煤矿的法定代表人(矿长)来操作,“被抓的是矿长”。

  一旦理顺其中关系就不难发现,该矿的实际控制人为何仍然在逃。

  相对高薪诱惑外地矿工

  在煤矿业,矿主是最大的“赌徒”,花小钱赌一辈子的荣华富贵;矿工则是赚小钱赌自己的身家性命。

  新窑煤矿所在的洪洞县左木乡拥有4座比较大的煤矿,在其周边有许多废弃的小煤窑,它们是历次“整顿”的牺牲品。按理说,“历经风雨”后留下来的应该是最好的,但现实呢?

  此次遇难的矿工中,除了少部分本地人,绝大部分来自河北、湖南、四川、重庆等地。招他们的理由有两条:“有力气,能吃苦,不怕死而且需要钱”;另外,“外地人出事好打发,本地人不好办”——这是“煤老板”们在多次矿难后得到的启发。

  2002年以前,当地煤矿工的组成基本维持在山西籍矿工与外省矿工1:1的比重。近年来矿难频发,尤其是矿难死亡赔偿额提高到不少于20万元后,“目前外省矿工约占山西矿工总数的90%”,知情人说。

  对于这些矿工来说,挖煤收入和在家务农收有巨大反差。一名幸存的矿工告诉记者,他们每天工作8个小时,“三班倒”,工钱100~200元,每人月收入3000~6000元。在家务农的一年收入也抵不上挖煤1个月,相对“高薪”成了拼命的最充分理由。

  相对的高薪并不意味着高素质。私人煤矿的大多数矿工下井前基本不需任何技术培训,“别说三天,连三个小时也没有,放下铺盖就直接下井”。这与以前的国营煤矿形成强烈反差,“下矿前要培训两个月,采矿基本概论、安全生产知识、矿井工程质量,甚至计划生育也是重大课题”。

  矿工业务素质底下的后果是,在此次矿难中,许多矿工带着自救器但不知道怎么用,白白丢了性命。

  不良记录并非首次发现

  “打击非法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当此话从李毅中口中说出时,很多山西官员都能感受到其威慑力。

  李毅中说,11月下旬当地煤炭监察执法队先后三次对该矿井下进行检查,但未发现重大隐患,使其蒙混过关,最后酿成大祸,反映在资源管理、安全监管监察上有明显漏洞。

  一名矿工一语道破天机,“要检查超产还不容易啊,去矿上看看有多少工棚住着多少工人就行了。”他说,常有煤矿掘进偷挖其他煤田的优质煤。一般检查组都不会下井检查,即使检查也可把巷道进行紧急处理,“重新堆土砌墙,保证做到检查不出来”。

  “安监局下井的时候,违规的生产工作面砌墙堆起来,检查时候都是合格的,检查后就扒掉继续挖。” 据了解,2006年,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芦苇滩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4名矿工遇难,当地政府向每个煤矿派出两名安监人员以监督煤矿的安全生产。但“很多煤矿都通过政府安插自己的亲信做安监员。”知情者说。

  据核实,新窑煤矿的不良记录并非第一次登上安监总局的网站。2005年8月,因逾期未提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申请,其被安监总局公示,处以停产整顿的处罚。有媒体评论说:“除了在网站上曝光亮相外,相关监管部门采取了何种措施,保证其整改不走过场?对总局的处罚,地方安监部门是如何严格监督执行的?又是如何同意其恢复生产的?

  目前,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介入调查,了解矿难背后是否存在官员违纪违法、侵权渎职犯罪。“从2006年2月开始非法偷采9号煤层,时间如此之久,生产人员众多,监管部门怎么就发现不了?”调查组副组长、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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