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12年 她获赔2.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06: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中考后不仅被人冒名读了中专,户籍档案也不翼而飞,江西广丰县当了12年“黑户”的人邱冬芳起诉冒名者和当地教育局、公安局等九被告一案日前在广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吴小燕等4人被判赔偿邱冬芳共2.3万元,公安局、教育局等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邱冬芳与吴小燕原是同班同学。1995年中考报考前,吴小燕的父亲吴发生找到当地一所中学的老师叶海青,要求其为女儿找一个中师委培生指标。叶通过关系找到上饶师范学校小学教育师范分院的委培生指标。

  中考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吴发生将吴小燕未达到委培分数的情况告知叶海青,随后,吴小燕以邱冬芳的名义参加了委培生政审、建档,并到上饶师范学校注册。

  随后,吴小燕母亲叶某持《入学通知书》找到时任排山镇西山底村村支书吕某,由吕某找到时任排山公安分局的户籍员余某,将邱冬芳的户籍迁移到上饶市并办理了注销手续。(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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