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将合作监管药品医疗器械进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11: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二日电 (记者 曾利明) 为保证中美两国公众用药安全,应对医药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中美双方将在药品,包括原料药、辅料及制剂和医疗器械的进出口监管开展合作, 第一阶段中方指定八个产品,美方指定十个产品。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今天披露的信息。

  她在该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昨天中美两国签署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协议》主要内容之一,它标志着两国合作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方面已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颜江瑛透露,中美双方还将建立两国药监部门高层领导人会晤机制;相互交流各自监管企业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交流双方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情况;开展新药技术交流、建立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平台; 合作调查和追溯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假冒产品。

  她强调,加强药品安全合作是造福人类的大事。虽然中美两国国情不同,药品监管运用的机制和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但这并不妨碍两国之间的友好交往与合作。通过《协议》的执行,可增进相互了解,建立互信,共同应对困难和挑战。中国也希望加强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维护全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

  颜江瑛指出,中美两国都是药品生产和消耗的大国,维护两国消费者利益,保障用药安全是两国政府的共同责任。为开展监管合作,今年七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中美会谈核心小组和技术组,与美国卫生和人类服务部及所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深入会谈和反复磋商。在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积极推动下,中美双方达成共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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