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确定第二套房贷款以家庭为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11:23 BTV《北京您早》

  记 者:梁岚

  摄 像:王伟英

  女播:【导语】昨天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 通知规定,“以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这意味着从9月底开始执行的商业性房 地产信贷政策终于有了权威版的“细则”,特别在争议较大的如何认定第二套住房等三个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

  【正文】字幕:1、房贷次数“认户”不“认人”

  监管层表示,从中国国情出发,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比较合理,而且也符合我国夫妻财产共有的法律规定,这样既与我 国家庭现实一样,又有利于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强化宏观调控。

  今年9月底,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房贷新政”,对贷款买第二套住房要求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 不得低于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此前的政策是,第一套贷款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可以优惠85折。这 样一来,借款人的首期负担大大增加。以一套80万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为例,如果算作是第二套贷款房,借款人关首付就 要先期多交16万元。

  【字幕】 首付 利率

  第一套 最低20%,共16万元 优质客户享受基准利率优惠85折

  第二套 最低40%,共32万 基准利率的1.1倍

  【正文】房贷新政出台后,如何界定第一套还是第二套贷款房,各家银行出现的不同的做法,社会上争议颇多。因为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分别贷款买房,对于家庭来讲,就是第二套,但是对于夫妻各自本人来说,还是第一套,于是,对贷 款买第二套住房出现了“认户”和“认人”的差异。2个月来,工农中建四大行以及股份制银行和花旗、渣打等外资银行的政 策并不一致,有的认人,有的认户。

  此次监管层明确表示,要以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即房贷次数“认户”不 “认人”,这样一来,就可以解决商业银行执行政策分歧的地方,使政策整体发挥效果。

  【正文】字幕:2、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可按首套房贷执行

  《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经通过贷款买房的家庭,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 贷款的,可以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新政策执行。不过,再次申请房贷前必须要还清前期贷款,还要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的数据为准。央行和银 监会表示,这样既可以抑制包括炒房在内的不合理的需求,又可以满足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合理需求,保持了政策的连贯性。

  【正文】字幕3、公积金贷款也算入房贷次数

  《补充通知》规定,已经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原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个家庭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再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将算作第二套。

  监管层表示,居民无论是借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借商业性住房贷款,都是负债行为,都是占用了关义的公共资源 ,一旦当地产市场出现大的波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都将面临相同的风险。

  此外,补充通知还加大了监督检查和违规惩戒的力度。今后,凡是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 行都不得再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在采信其证明。对于发生上述情况 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 点检查内容。

  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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