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官看守所内化解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08:0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敬 通讯员 郑文运 杨玲】本市一物流公司起诉某外贸公司拖欠其货运代理费,可在法庭上外贸公司却委屈地声称物流公司违背行业惯例,扣留出口报关单据,致使该公司无法申报退税造成了巨大损失,并当庭提出反诉。而该事件的唯一知情人物流公司的业务员却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里。天津海事法院的法官最终在看守所内弄清了事情原委,圆满地化解了纠纷。

  本市某物流公司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某外贸公司委托出口服装,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外贸公司却迟迟不支付代理费,物流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提起诉讼。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事实非常清楚、责任比较明确的欠费案件。但外贸公司应诉后,反映非常强烈,多次找到法官陈述案情,称双方存在长期业务关系,外贸公司确实未支付物流公司部分代理费,是因为物流公司违反约定,违背行业惯例,扣留其两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致使外贸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退税,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书面提出了反诉。

  双方在庭审中更是互不相让,在彼此失去信任的情况下,一度恶语相向。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物流公司是否确实未将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交付外贸公司,而且双方都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予以证明,只是在庭审中双方都提及了当时负责该笔业务的业务员应该可以说明当时的情况,但该业务员目前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里。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随即到看守所里向该业务员核实情况。该业务员称在规定的退税期间内,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都在其手中,确实未向外贸公司交付。这样,结合其他证据可以充分地认定上述事实,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双方慢慢恢复了冷静,法官趁机释明法律,化解了矛盾。

  最终,双方签署和解协议,互不追究责任,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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