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表示: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制没有法律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14:02 CCTV《第一时间》

  现在不少企业考核员工的时候,喜欢采用“末位淘汰制”。但是昨天,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董平在深圳表示,很多单位和企业采用的“末位淘汰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企业解除合同的情形中没有包括“末位淘汰制”。董平表示,考核不合格与不胜任工作是两回事,因为考核末位,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不合理的。因为可能有100个人参与考核,结果大家都超过了80分,都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这时就不能借口员工不胜任工作而将其解雇。当然,如果员工完成不了考核,企业将其调换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再上岗是可以的。

  湖北:招聘单位态度转变

  从明年1月1号起,《劳动合同法》就要正式实施了。看的出来,这部法律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明确了企业的责任。对这一点,正在找工作的毕业生们很有感触。因为招聘单位的态度和以往不大一样了。 招聘方:从你试用的第一天开始 跟你(买)社会保险 就是国家规定的五险 还有享受带薪休假 。

  路遥是一名应届毕业生,这是她今年第二次参加招聘会。和上次招聘会相比,路遥明显感觉到,用人单位的态度有了很大的变化。 大学毕业生 路遥: 用人单位变得积极主动了 他们非常非常愿意介绍 他们关于实习制度 试用期制度 还有正式签约 这方面的条款。

  这样的变化源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招聘单位必须如实告知应聘者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让求职者明明白白找工作。招聘方:只要进入我们公司 我们都有正规的合同 乃至

医疗保险 三险三金 这方面都具备的。大学毕业生 路遥: 感觉我们不再像以前那种求职者 带着一个“求”字 而是跟他们。招聘方:站到一个平等的阶段上面 我们可以选他们 他们也可以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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