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宗商业贿赂案 市民举报几乎为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14: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文/记者 高靖 宋毅

  昨日上午,深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进展。从2006年至2007年10月,深圳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42宗,涉案总金额1.16亿元,先后查处了13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大案要案。

  有关负责人在通报中也指出,目前深圳市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来自市民的举报几乎为零。有关负责人也对性贿赂行为因为缺乏法律界定、难以定罪感到棘手。

  两百余商业贿赂案 近四成涉及公务员

  深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杨洪在发布会上表示,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引起了全市各区、各主管(监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重视,共有3775个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约11.3万人参与了自查自纠,全市共上缴不正当所得达506.28万元。2006年至2007年10月,全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42宗,涉案总金额1.16亿元。

  从已经查结的案件看,案件主要集中在医药购销、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电力、水务等领域。杨洪表示土地出让由于权力集中、收益大,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全国的老大难问题,而由于深圳的预防体系相对完善,监管力度较大,高发期已过,加上目前深圳已将工业和产业用地全面纳入土地交易中心,采取招拍挂的方式进行交易,发案率相较以前减少。

  据统计,在查处的案件中,涉及公务员的案件共有96件,所占比例达39.67%,涉案金额为5922.72万元,占总额的50.9%。涉及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38人。杨洪指出,由于很多人都有找“快钱”的心理,所以有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建筑工程、土地出让等权力集中、利益较大的领域进行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等犯罪行为比较常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泰来也表示,商业贿赂总是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罪交织在一起。

  贿赂案件取证不易 市民举报存在困难

  市工商局副巡视员李卫南在发布会上表示,该局目前已查处30多起案件,已办结20多起,而案件的查处来源几乎全部来自公安、监察等机关,“来自社会举报的案件几乎为零”。为何没有群众举报商业贿赂问题?李卫南分析市民对工商部门治理查处商业贿赂存在一定的误区。

  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洪朗对此也表示认同,他认为除了群众举报少、信息渠道较单一外,还存在立法、取证、通讯、审讯等方面的难题。

  李洪朗还表示,商业贿赂案件由于线索较少,涉案人员一般为一对一,双方交易时无第三者在场,调查取证较为困难。为有效使用有限的警力,警方只得对案件高发行业和领域进行重点监控,并采用特殊手段进行情报监控。

  据市监察院副检察长唐泰来透露,该院最近筹备成立检察情报处,不日将正式挂牌。

  性贿赂理应算犯罪 目前仍无立法界定

  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洪朗认为商业贿赂案件在立法方面尚待完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有检察机关以受贿罪进行查处,对企业公司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可以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由公安机关查处,这样就可以把全部人员包括在内,而以前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以受贿罪论处。”

  “贿赂犯罪仅能体现在财务上,对于升学、就业指标等非物质的贿赂方面就没有明确的立法支持。从这个方面来说,性贿赂也应该算作一种犯罪行为,但目前仍无立法支持。”李洪朗表示。

  市监察局局长杨洪表示,治理商业贿赂将深化企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健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经济户口”的会计管理和金融监管制度。杨洪强调,目前仍存在商贸领域“进场费”、银行争取存款“营销费用”、不动产评估行业“回扣”、高额保费提成等“行业潜规则”,而如何防止这些潜规则所造成的违法案件将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十起商业贿赂案 动辄索钱上百万

  1.宝安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林建荣受贿案

  2001年至2006年间,林建荣在担任公明国土所所长和公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方面贪污,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66万元,港币41万元,美元1万元。今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林建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认定他犯贪污罪、诈骗罪、玩忽职守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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