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允许在押犯参加亲人遗体告别(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14:45 北京晚报
北京首次允许在押犯参加亲人遗体告别(图)
在押犯特许见母最后一面。

  本报讯(记者 杨昌平 通讯员 王文波) 上午8时30分,一辆警车飞驰而来,稳稳停在二炮总医院门前,6名法警押着一名戴手铐的男子走下车。该男子看上去神情悲伤,站在旁边的一中院法官王奕告诉记者,男子叫刘某,是在押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他母亲因病去世,一中院特许他到医院和老人遗体告别。

  刘某到来之前,他家人和亲戚已在门口等候多时。刘某的孩子不满两岁,他爱人逗孩子玩的时候说:“你爸爸一会坐着警车就来了,特威风。”据刘某爱人介绍,老太太身患多种疾病,在神志不清的时候,惟一记得的就是刘某,临终前还伸着手指让她“救”刘某。老太太的遗体被送往太平间的时候,眼睛都没闭上,就是想着她这个儿子。

  前来参加老太太遗体告别的有刘某亲戚30多人。为防止发生意外情况,法警把他们拦在告别室外,让刘某单独看老人最后一眼。刘某神情悲伤地进了告别室,缓缓走到老人遗体前,驻足看了老人面部两分钟,然后俯身把脸贴在老人脸部。过了一会儿,他跪在遗体前,磕了几个头。当遗体被抬向灵车时,刘某按风俗“摔盆”。整个过程中,刘某没有哭泣,他说:“我给法官承诺过了,不惹事。”他的几名家人则痛哭失声,他爱人还哭喊着扑向他,被家人死死拦住。

  刘某今年40岁,他于去年12月8日,在海淀区一歌厅内因结账问题与歌厅人员发生纠纷,并伙同他人将歌厅负责人俞某打成轻伤,还砸坏了歌厅内设施。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后,刘某不服判决,向一中院提出上诉。在案件审理期间,刘某的母亲因病去世,他爱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批准刘某见母亲最后一面。

  “破例让刘某参加其母亲的遗体告别仪式,是司法人文关怀的体现。”一中院刑一庭郑卫阳庭长表示,“被告人因犯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他们的一些权利也应当给予尊重。虽然这样做法院要承担一定风险,但考虑到被告人是其母亲惟一的亲生儿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让他见母亲最后一面应是人之常情。”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系统首次允许在押犯人参加亲人的遗体告别仪式,也是市一中院继死刑犯刑前会见后,采取的又一人性化措施。

  对于法院允许其与母亲遗体告别,刘某非常感激。他对记者说:“我和母亲最亲,如果不能见母亲最后一面,我一辈子都会感到遗憾。现在这种情况,都是我造的孽,我会认罪服法,好好改造。”在法官允许下,刘某爱人把孩子抱给他看时,也对他说:“好好改造。” 王文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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