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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机要费案陈水扁将有权要求返还卷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17:4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4日电 台“最高法院”今日(14日)作出裁定,“肯认”陈水扁“独享”所谓“国家机密特权”,有权声请返还相关卷证,因此将机要费案相关部分发回台“高等法院”更为裁定。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日前声请返还“国务机要费案”的发票、笔录等卷证遭法院驳回。陈水扁不服而两度提起抗告。台“最高法院”今日(14日)作出上述裁定。 媒体指出,陈水扁抗告成功后,其妻吴淑珍涉入的“国务机要费案”,法院审理再度出现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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