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追授浙江两名消防烈士荣誉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18: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12月13日电 (记者 杨蓥晖 通讯员 周杰) 10月12日上午,公安部分别追授李继文、潘志毅两位烈士为“模范消防警官”和“杰出消防战士”荣誉称号;浙江省政府同时追授两烈士为“人民卫士”。

  李继文生前是浙江平湖市消防中队指导员,潘志毅是战斗一班长。今年 9 月 13 日凌晨3时,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喜福门木门厂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李继文、潘志毅和其他战友迅速出警扑救。在灭火过程中,一根断落的电缆突然砸了下来,紧急关头,指导员李继文同志奋不顾身冲上前去推开一名战士,自己不幸被电缆线击中,强大的电流把他击倒在火场边的小河中。潘志毅同志见状本能地冲向前去拉他,也被电流击倒在河中。事发后,李继文、潘志毅被战友们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光荣牺牲。牺牲时,李继文同志年仅33岁,潘志毅同志年仅20岁。

  公安部派员来到杭州把“模范消防警官”和“杰出消防战士”勋章送到了李继文、潘志毅亲属手中,中国人民解放军还授予两位烈士“二级英模奖章”。浙江省人民政府向两位烈士家属颁发了“人民卫士”荣誉称号证书,并分别给予20万元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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