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车膨胀还需“硬杠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09:13 河北日报

  126名公务员的陕西省人事厅(含省编办)配备了42辆公车,平均3人1辆公车,这个“超级车队”引发了当地省级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的清理整顿,同时也引出了治理公车膨胀还需“硬杠杠”的思考。

  公车的超编、超标膨胀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十分普遍,成为百姓眼中的“公车病”。它不仅挤占了公共财政,增加了行政成本,还造成了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导致公车使用上种种腐败现象。这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相违背,也与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机关的精神相违背。

  公车之所以膨胀成“病”,就在于公车配备“数量上太多”“标准上太高”。干部之间、部门之间互相攀比,尤其一些权力部门更是公车数量失控。在西部一些相对落后地区,县处级副职干部也配有专车和专职司机,甚至配备到了科级干部。一些大城市、大机关按规定只有正部长级才能有的专车,一些司局级甚至处级干部也用上了。

  为了治理公车超编、超标及公车私用等腐败问题,各有关部门屡下文件,但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下发文件多、精神多、口号多,而具体可操作的“硬杠杠”却太少,真正能够动真格的实行监督管理及事后处罚的则更少。

  公车配备“硬杠杠”的缺失,使公车数量“超编制”,监管部门对之也束手无策。目前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数量有严格编制,但对各部门、各单位在车辆数量上的限制却没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这一“空白”使单位在公车配备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像陕西省人事厅那样,不仅在职领导要配车,退休领导也配车,机关内设处室部门还要配车。

  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在防范公车“超标准”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如限制公车的排气量和价格,规定什么级别的干部可以使用多少价位以内的汽车,这种“硬杠杠”对机关事业单位按标准配备公车起到了积极作用。由是观之,如果在公车编制上也有这样的“硬杠杠”,对防范公车数量恶性膨胀将起到积极作用。

  (新华社西安12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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