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公报》不是共同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6日17:09 青年参考

  12月11日下午,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秦刚举行例行记者会。其间,秦刚回答了“有关日本方面报道中国删改日中经济高层对话新闻公报”一事的提问。

  记者问:据报道,中方删除了日中经济高层对话新闻公报的部分内容,外交部对此有何评论?

  秦刚答: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于12月1日成功举行。会后双方各自发表了新闻公报。中日双方以及国际社会对这次对话的成功举行给予了积极评价。部分日本媒体却在时隔几天之后突然发布了所谓中方“擅自删改”对话“共同文件”的报道,我们认为这有悖于两国友好合作的气氛并且与事实不符。

  事实上,《公报》不是双方的共同文件,也不是联合新闻公报,它只是各自发表的介绍会议有关情况的文件,这一点在会前就是明确的,因此各自发表的内容有些不一致之处也是正常的。在日方提到的有关

人民币汇率以及
能源
等问题上,会议期间无论是在曾培炎的主旨讲话中还是与会期间其他部长的发言中,中方都明确阐述了我们的立场。

  我们认为,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是两国战略互惠关系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果。我们希望双方能够共同努力,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使之能够不断取得实质性发展,从而为两国关系的发展作出贡献。

  记者问:你是否是说中方无意按日方要求修改新闻公报?这个问题是否会影响

中日关系

  秦刚答:我刚才说了,这不是一个共同文件,也不是一个联合声明,是双方各自介绍会议的有关情况,也就是说不可能双方逐字逐句的话是完全一样的。另外你提到此事会不会影响中日关系,我不认为因为这样一个问题会对中日关系造成影响,如果中日经贸合作因此受到影响是得不偿失的。我们希望日方的有关人士,特别是有关媒体能客观冷静地对待这一事情。

  (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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