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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淡化长三角财政性边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02:10 第一财经日报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下称《规划》)即将提交国务院审议,有学者建言,长三角需要在立法和管理主体上有所突破和创新。 在昨日的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创新学术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发改委区域规划专家咨询组成员朱荣林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规划已经发改委审定通过,有待进一步完善后,由国务院批准实施。 一位看过规划的学者表示,其中涉及的有些问题尚存在争议,比如包涵多重含义的“长三角”概念尚有弹性;规划涉及苏浙沪三地,整体性不够,看起来还是三地分别规划的总和;实施条件可能还不太成熟。 而朱荣林认为,即便规划出台之后,也只解决了长三角互动的依据和奋斗目标。要想使规划有效实施,还需辅之以区域互动的立法和区域互动主体的培育。 “互动主体需要相对的权威性,才能担当起协调和整合的责任,比如设置长三角经济管理局。”而该管理局需要具备两方面的权能,一是规划决策权和投资决策权,二是独立的法人资格。 最终的互动效力取决于长三角物理性边界和财政性边界的淡化程度。朱荣林认为前者由于长三角城市的多年努力,淡化效果明显,但后者由于地方政府缺乏解决权限,短期内难有大的改观。 此外,上海社科院研究员陈维还以香港和深圳的良好合作为例,建议上海可以提出长三角区域共同建造四个中心,把四个中心的区域和基础放大到长三角,对长三角层次将有很大的提升,对资源的整合、形成网络有利,并形成共建、共享、共荣的机制。田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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