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薪年休假问题释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05:13 中安在线 (来源:东方早报)

  年休假释疑

  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是多少?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休假期间工资标准怎么算?

  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年休假可否跨年度安排?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位不能安排年休假怎么办?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有关部门如何监督条例实施?

  《条例》对年休假的监督机制作了3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三是,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反应

  年休假条例催生公司休假细则

  “混假一族”有了紧箍咒

  早报记者 李祎

  深圳士雷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秦裕告诉早报记者,以前他们企业的很多老员工是企业创办人从深圳带到上海来创业的,因此在对这部分员工的休假政策上一直很宽松,很多老员工请事假经常是两三个星期。这样对于新的员工就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大家经常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请事假或者病假,有时甚至一个岗位上同时三个人一起碰到病假和事假,导致一年中经常碰到员工不在岗位,从而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办理的情况。

  而作为人力资源主管,她也曾经研究过之前的相关法律,比如1991年的职工休假的通知和2005年的公务员法的相关条款,希望能够制定一条符合企业自身的休假标准来应对企业的“混假一族”。但是因为始终没有国家层面的详细法律规范,公司的领导层虽然也为此讨论过,但是一直没有通过新的规章,也担忧企业自己制定了这样的规章在以后产生劳动纠纷中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现在新的带薪休假制度的出台无疑解决了公司长期存在的难题。”秦裕说。因为条例中明确规定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秦裕说,一旦今后有员工再报批事假,她肯定会建议其利用年假,并且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基础上制定自己公司的休假细则,在保证员工正常休年假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控制“混假一族”无原则休假的情况。

  不休假报酬300%成本太高吓坏外企

  “只能强制员工休假了”

  早报记者 李祎

  在上海阿德莱迪咨询公司任人力资源主管的Louisa很担忧地表示,由于他们企业属于外资企业,而且工作性质比较特殊,是按照工作量来计算薪酬,这就导致很多员工并不愿意请假。之前按照国外总部的规定,公司是有每个员工一年15天的带薪休假期。但是,由于核算出来带薪休假的薪水比员工在岗工作的实际所得要低一半,很多员工不愿意主动休年假。在她工作的4年中,只有两个员工因为家人去世休过年假。

  但是,按照新的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对于这个规定,Louisa觉得只能制定企业内部的强制休假条例,虽然她还没有彻底理解新的条例,但是Louisa的外籍主管已经打电话给她,并且担忧地表示,他不愿意看到公司如果除了支付三倍的年假工资还要正常支付员工的工作报酬,这样将产生一笔惊人的人力成本。

  旅游将与民俗文化结合

  早报记者 陶宁宁

  上海市旅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三个传统节日假期的增加将会带来旅游产品中民族文化元素的加强。如何把旅游与文化结合,在旅游的同时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将成为旅游产品发展的关键之一。同时,短途游、近郊游也会因此而有所增加。

  另外,带薪休假条例的颁布将会引起人们旅游观念的变化,从原本走马观花式的观光游转变为休闲、度假、自助游为主导,变得更多层次、更多规模,因此,预计人们对于长线游的需求依然会十分旺盛。

  该负责人介绍,原来黄金周集中出行的形式对于旅游资源、设施等往往会造成不小的压力,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无疑是对这些压力的一种有效缓解。同时,也是对旅游业产品发展能力和组织能力的一项新考验。

  法定假日增至11天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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