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事故受害者85%为农民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08:28 法制日报
小企业事故受害者85%为农民工
5位民工凑钱买贺卡寄给老板讨薪巴南摄

  工伤·保险

  小企业事故受害者85%为农民

  浙江省慈溪市总工会对全市劳动安全卫生问题调研后发现,近3年来,仅从工矿企业发生事故的统计情况看,9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小企业包括家庭作坊式企业,工伤受害者85%以上为农民工。

  据相关分析认为:中小企业往往缺乏安全措施,劳动环境恶劣,事故隐患严重;由于新职工上岗转岗教育欠缺、工厂三级安全教育欠缺、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率低,再加上外来工自身安全意识差,外来工便成为事故伤害的主要群体。而企业职工缺乏安全感的另一重要原因,在于劳动合同成为工伤发生后如何妥善处理的关键。

  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慈溪市有关部门将其概括为“劳动合同格式化、核心内容缺失化、劳动工资最低化、劳动保护表面化、合同履行随意化”。相关调研还发现,外来职工合同在中小企业中的签订率仅为50%,而一些企业自行制定的合同内容往往显失公平,甚至塞入“

霸王条款”,合同短期化倾向严重。

  江苏省常州市有关部门2005年所做的抽样调查统计发现,被调查者中来常州打工年限最长的已达28年,平均打工年限为6年。严峻的现实是,虽然这些外来的农民工实现了“农转非”的职业变化,但其身份仍然是农民,城市职工普遍享受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作等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这些外来农民工却享受不到。一旦遭遇大病大灾、意外或工伤事故,将导致个人及家庭生活的毁灭性打击。

  常州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周清娴告诉记者,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大多处于文化程度低、就业层次低、工资收入低的现状,她们中的大多数人未接受过任何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未参加过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她们学习欲望不强,一些人心存得过且过和及时行乐的观念。

  背景资料

  流动人口养老医疗保险不能跨区转移

  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流动人口的服务和权益保障存在差距。有的地方和部门还在或明或暗地设置一些歧视性门槛,城市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对流动人口覆盖不够,政府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护不够,流动人口在行使民主政治权利方面还面临很多障碍,在就业、居住、矛盾调处、教育培训、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文化娱乐等方面还面临很多困难。

  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统筹范围过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跨区转移不能实现。一些用工单位和企业常以临时工、季节工为借口,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合同,在劳动时间、工资待遇、劳保福利、社会保险、工伤处理等方面也不按照合同执行,甚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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