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可上诉到三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08:50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18日讯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于台北市长任内所涉特别费案,台湾法院定12月28日作出二审宣判;马英九若是二审被翻盘改判有罪,又被判决10年以上,将可能丧失角逐明年“总统”大选的资格。马萧竞选总部发言人罗智强表示,马英九会秉持自己清白、相信司法公正的信念,不会在判决前,在政治上作出过多的干扰。

  据中评社报道,发言人苏俊宾指出,特别费二审判决当天,马英九应该会比照一审的状况,留在台北静候判决结果,再适时对外发表感言。

  马英九去年8月陷入“特别费案”,今年2月13日遭检察官依贪污、背信等罪嫌提起公诉,8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马英九无罪,检方提起上诉、台湾法院审理后,于11月30日言词辩论终结,全案定12月28日作出二审宣判。

  马英九的特别费案,牵涉司法与政治双重意义。在司法上,不仅是马英九个人清白与否的问题,其判决结果也可能影响特别费核销制度的认定,以及影响全台湾行政机关现任及退休首长,包括月前同样因特别费案遭起诉的吕秀莲及前民进党主席游锡堃等人,是否也涉违法等问题。

  政治方面,检方指控马英九所涉的二项罪名,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背信罪的部分不得再上诉第三审;贪污罪的部分则可上诉到第三审。根据台湾现行的“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受10年以上徒刑,尚未确定者,即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马英九若被判有罪,或可上诉到最高法院,但第三审采法律审、书面审理,原则上不开庭,宣判日期很可能会拖到选后。若是二审维持一审无罪判决,马英九虽可顺利参选“总统”,但仍可能因检方再提上诉而受三审判决的阴影箝制。

  因此,二审结果虽非定谳,但对马英九的政治前途及国民党和泛蓝的未来,都有关键性的影响。

  马萧竞选总部对于特别费案二审判决,都十分低调,发言人罗智强表示,马英九及整个团队都不希望司法牵涉太多的政治问题,所以对二审判决,会采取不多说、不多谈,也不猜测的态度去面对。

  罗智强表示,马英九会强调过去一审时的坚持,即“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对司法的公正有期待”,不会在判决前,在政治上作出过多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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